医院概况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第十临床学院,成立于1977年,为全国第一批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湖北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的七家标杆医院之一。医院专家荟萃,技术力量雄厚,设备现代,设施完善,规模大,综合排位位于全国妇幼保健机构前五,立足武汉,辐射全省,影响全国。
医院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现有街道口院区、光谷院区、洪山院区,医院设临床科室50余个,医技科室6个,保健科室4个。
医院有国家培育重点建设专科1个(中医妇科)、国家保健特色专科4个(国家孕产期保健、国家新生儿保健、国家更年期保健、国家孕前保健)、12个国家级技术培训基地,承担着18个省级妇幼保健中心(基地)管理职责。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医院是李家杰珍惜生命基金定点合作单位。
我院自2011年开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4年12月获批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共有妇产科、儿科、临床病理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口腔内科等专业培训基地。医院重视学员的培养,维护学员的权益,坚决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对于优秀的毕业生经过选拔可以留院工作,也可向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推荐。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鄂卫通(2022)55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录条件
根据国家和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精神,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实行全行业管理,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平、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 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培训的人员;
3. 身体条件能够保障正常完成临床培训工作。
二、专业要求
1.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申报专业我院限定为口腔内科专业。
2.本科专业已限定专业方向的本科毕业生(如放射、超声医学等),申报专业限定为我院已开设基地原本科专业。
3.2022年及以前毕业,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报专业限定为全科医学科,原则上不予报考我院,单位在职人员委托培训除外。
三、特定人员要求
1.外单位委培人(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岗人员,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单位派遣制,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考。
2.参加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且被医学高等院校录取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不需网上报名,由我基地与医学高等院校协同管理,以“专硕研究生”类型录入并进行注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高校就读科学学位研究生;
3.已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的学员;
4.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检验医学技术(四年制)等不符合国家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招录专业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024拟对外招生计划名额(不含四证合一)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可报考专业 |
计划名额 |
1600 |
妇产科* |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专业 |
31 |
0200 |
儿科* |
临床医学或儿科专业 |
15 |
2200 |
放射科 |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
3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
7 |
2900 |
口腔内科 |
口腔医学专业 |
7 |
2000 |
临床病理科* |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专业 |
4 |
注:1.标*为我院紧缺专业,实际招录人数在不超过专业基地容量的情况下可有小幅调整。2.非紧缺专业招录计划可能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考时间
第一批次4月8日0时至4月23日24时,第二批次6月1日0时至6月15日24时。
二、报考平台
报考人员(含委培单位人学员)必须于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和第一批次志愿填报(http://hb.ezhupei.com),选择填报我院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委培单位人填报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相符。
三、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加入QQ群:“湖北妇幼2024住培”,QQ群号:849856202。申请加入时,需注明“报名专业+姓名”方能通过申请。
招录选拔程序
培训基地网络报名材料审核→发布考试通知→报考专业基地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及院内调剂→录取名单公示和考生网上录取确认→注册报到。
培训待遇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培训基地与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务派遣方式),与单位委培住院医师签订培训协议,其外单位委托培养住院医师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在我院规培期间,我院提供执业医师考试、变更注册等管理服务。
一、培训期间待遇
社会参培人员按相应标准享有最低生活补助,培训医师待遇包括政府补助和培训基地津贴,依据考核发放,具体标准为:
学历
|
待遇标准(元/月)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未取得 执业资格 |
取得执业资格 并注册我院 |
未取得 执业资格 |
取得执业资格 并注册我院 |
未取得 执业资格 |
取得执业资格 并注册我院 |
|
本科 |
4100 |
4600 |
4600 |
5100 |
5000 |
5500 |
硕士 |
4600 |
5100 |
5100 |
5600 |
5500 |
6000 |
博士 |
5600 |
6100 |
6100 |
6600 |
6500 |
7000 |
单位委派的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我院社会人身份学员生活补贴的部分,由我院补足。
二、紧缺专业补助
对妇产科、儿科、临床病理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学员按照考核情况额外发放500元/月。
三、社会保险
按医院统一标准购买社会保险(含五险);外单位委培住院医师社会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夜班补助
按照医院统一标准依据实际情况发放。
五、住宿安排
免费为学员提供街道口院区的集体宿舍,具备独立卫生间、淋浴房、投币洗衣机、干衣机,无线wifi全覆盖。
六、其他补助
免费提供早、中两餐工作餐;夏、冬装工作服各2件;免费为学员开放图书馆电子资源;免费参加我院组织的国家级、省市级继教项目,学术讲坛及活动。
七、同等学力研究生申请
优秀住院医师有机会在培训第二年/第三年申请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医药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具体要求按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有关报名、面试、考核、录用等相关信息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科研教学栏”或QQ群中发布,请注意关注。欢迎广大学员积极报考。
咨询电话:027-87169027,科教部徐老师。
E-mail:kejiaobu@hbf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