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肿瘤标志物参考范围
发布时间: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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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领导关心下,今年我院职工体检中增加了部分肿瘤标志物检测项目。由于目前所有肿瘤标志物的敏感性和特异性的局限性,很多职工对肿瘤标志物检测结果理解有偏差。为此,本文简要介绍一下肿瘤标志物特点。
什么是肿瘤标志物
肿瘤标志物是由肿瘤细胞直接产生或由非肿瘤细胞经肿瘤细胞诱导后合成的物质,可以从血清、血浆、其他体液、组织提取物或石蜡包埋组织中检出,根据其浓度的高低来证实肿瘤的存在、发病过程、评估患者的预后、监测患者接受治疗后临床状况的改善情况等。
合理选用肿瘤标志物
同一肿瘤可含有一种或多种肿瘤标志物,而不同或同种肿瘤的不同组织类型既可有共同的肿瘤标志物,也可有不同的肿瘤标志物。因此,选择一些特异性较高的肿瘤标志物联合测定某一肿瘤,有利于提高检出的阳性率。而且,合理选用肿瘤标志物,常可在临床症状出现之前数月鉴别出复发和转移。
正确理解肿瘤标志物参考范围
每个个体对于各种肿瘤标志物都有各自的基础水平,每个个体或者患者总是最佳的自身对照。在大多数个体中,尤其是患恶性疾病之前,各种肿瘤标志物的个体水平是未知的,可能非常低,也可能接近参考范围上限值,甚至高于参考范围上限。因此,健康个体肿瘤标志物的参考范围上限并无很大意义。
动态监测肿瘤标志物浓度
肿瘤标志物测定的临床价值在于动态观察,有时即使是在参考值范围内的浓度变化,也可能是有价值的。一般肿瘤标志物在检查方法不改变的情况下,上升或者降低约25%或以上就有临床价值。
一般健康人建议每年进行1次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重要或广谱肿瘤标志物测定。其他高危人群,应根据不同的个体、不同的肿瘤制定不同的测定项目和测定时间表。一般而言,治疗前应测定每个患者肿瘤标志物的原始值。治疗后第1~2年,应每个月测定(测定时间应根据肿瘤标志物的半衰期,通常在2~8天完成),至浓度明显下降后,每3个月测定1次。第3~5年,应每年测定1~2次。第6年起,每年1次。但每次改变治疗方案之前、肿瘤标志物浓度增加或怀疑复发和转移时,均应及时测定肿瘤标志物浓度。
(检验科 王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