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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院歌公开征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19 访问次数: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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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医院形象,提高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面向社会征集院歌,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医院在职、离退休人员、规培人员以及关心我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结束。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富有内涵,体现妇幼保健行业特点、发展理念、价值追求和职工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紧扣医院发展理念,彰显医院人文特色,展现职工锐意进取、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3、词曲节奏明快、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并具有强烈的感染力。

  4、可投稿完整词曲或单独投稿词或曲,投稿欢迎附上录音小样。

  四、评选办法

  本次院歌征集活动,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院歌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院歌评审领导小组邀请相关专家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20个入围作品。

  第二阶段 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意见对入围作品再次筛选,选定5个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并开展线上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 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综合专家评审和职工投票意见,选定一个作品进行整体修订,经医院讨论审定后确定为院歌。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为有奖征集,征集到的作品将根据实际采用情况予以相应奖励。

  词曲同时采用者,奖励30000元;单独采用词或曲,奖励15000元;进入前5名作品,奖励3000元;入围前20名作品及部分词曲内容被采用的,则根据实际采用比例奖励1000-2000元不等。奖金择高发放,不重复领取。投稿作品均发放纪念品。

  六、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必须是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作品涉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而造成的侵权责任,一切损失由应征者承担责任,院方将不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励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2、凡入围作品,作者拥有署名权,其著作权归院方所有,医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同时拥有对作品的注册、印刷、复制、出版、发布等权利,并用于任何需要的场合。

  七、投稿方式

  作者可通过面投、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应征。作品需详细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和电话等,可另附详细的歌词、乐谱说明。

  1、面投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3号楼儿科大楼4楼党委宣传部(健康促进部)。

  2、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3号楼儿科大楼4楼党委宣传部(健康促进部),邮编:430070,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院歌征集”字样。

  3、电子邮箱:350306717@qq.com

  联系电话:027-87169426

  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若征集截止后2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对作品做其他处理。

  八、其他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所有,未尽事宜以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解释为准。

  了解医院的相关情况请关注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hbfy.com/)、微信服务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hbsfy2013)。

  附件:

  1、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院歌应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