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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培训班在我院举办

发布时间:2019-06-06 访问次数: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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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至5日,省卫生健康委举办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培训班,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评审办、医务部、保健部等部门负责人,省妇幼保健院各部门科室内审员、护士长,共计300余人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副处长王亮、中国妇幼保健中心政策研究室主任罗荣亲临培训班并授课。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处长胡荣、副处长王丹,省妇幼保健院院领导程龙献、徐育松、阎炯出席开幕式,程龙献院长致欢迎词,胡荣处长讲话。

  胡荣处长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确保评审效果,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特举办相关培训。胡处长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把握等级评审工作新理念,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内涵”;要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参与,积极主动地申请。

  程龙献院长表示,我院将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对照标准,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各位专家围绕妇幼健康发展方向和工作要求、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四大业务部运行实践、管理工具的应用、等级医院评审策略、保健临床相结合与质量持续改、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申报及资料准备、辖区妇幼保健管理等专题进行了授课。并与培训学员进行了互动,对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以来,已在全国部分三级、二级妇幼机构进行试点并取得成功。2018年12月,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实行)》,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本次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了队伍,统一了思想,解读了标准,有助于此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