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母婴可获医疗救助-合生元母婴救助基金“爱心医院”在我院挂牌
发布时间: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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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0日下午,湖北首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合生元母婴救助基金“爱心医院”挂牌仪式在我院门诊大厅隆重举行,我院金志春副院长参加了挂牌仪式。“爱心医院”的挂牌,标志着我院正式加入救治我国重症贫困的母亲和儿童的公益活动。
2014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发起“合生元母婴救助爱心医院”公益项目的通知。拟通过三年时间,设立30所“爱心医院”,每家“爱心医院”实施周期为三年。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通过合生元基金向每家参与单位拨款,用于患重症疾病并且贫困的母亲(孕期至孩子3周岁前)及患重症疾病并且家庭经济贫苦的14周岁以下儿童的救助。我院积极申报,并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多次联系,表达我院参与到此次活动的愿望。经过妇幼保健中心审核,我院成为全国首批10家“爱心医院”之一。
基金针对儿童孤独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症肺炎、早产极低体重儿、小儿肾病综合征、脑膜炎、先天性食道闭锁、先天性肛门闭锁、败血症、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肿瘤等19种疾病进行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以接受3000-20000元不等的救助款。需要救助的患者要提供农村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具备正规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者病情诊断证明;患儿家庭户口簿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凡符合前述条件的患者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患者、患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合生元母婴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经我院审核通过后,救助款将直接抵扣患者的医疗费。
(医务部 邓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