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次荣获洪山区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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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洪山区委、洪山区政府联合发文表彰了洪山地区2013年度319个区级文明单位,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再次获得了洪山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得到了通报表彰。至此,我院从1997年起连续保持此荣誉。
近年来,省妇幼保健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委自身建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道德风尚良好;不断加强创建工作宣传,创建活动扎实深入;不断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医疗服务优质规范;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医院文化建设不断发展;充分发挥职工主体作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断加大创卫工作力度,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坚持中心工作不放松,业务工作实绩突出,文明创建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
(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