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胜利闭幕
发布时间: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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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闭幕,为期四天的会议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路径、原则和要求,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深化改革之路凝聚力量,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改革的总目标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会公报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态、行政、司法、医药卫生等11个方面体制改革的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实,医改对全世界来说都是一个难题,为破解这道难题,党中央不懈努力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医改之路,而我国当前在医改方面取得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
目前,我国已实现基本医疗制度全覆盖,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4亿。2013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为70%,切实减轻了居民看病负担。
新农合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到今年,已有20类病种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在明确临床路径和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0%左右。同时采取用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式,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大的城乡居民,合规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
全国范围内700多个县取消药品加成,我国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 311个试点县都不同程度开展了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要措施是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
老百姓正切实享受到医改的成果,同时也深刻感受到党中央在实现“努力让人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目标上的决心和信心。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体现了党和国家在推动医改、惠及民生方面仍保持强大的决心,仍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医改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因此,作为医疗卫生行业的一员,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健康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