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迎接武汉市文明城市创建对标排查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检查,8月27日,我院召开了迎检工作检查准备会议,崔新生书记主持会议,杨星海副院长传达了市卫生局创卫工作会议精神,党群办、总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布置了落实《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目标任务,针对检查标准和薄弱环节,抓好责任的分工和落实,以确保我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各项指标达标。
一、检查时间
这次检查由市卫生计生委创卫专班相关负责同志带队,邀请民主党派代表和行风监督员代表组成检查专班,在2013年8月下旬日至9月中旬期间进行,检查结果情况将在媒体上进行排名并通报。
二、检查重点
这次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导检查:1、城市文明创建方面:文明程度指数相关内容九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2、创卫工作方面: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等七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三、《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排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责任部门:总务部、保卫部、财务部。
(二)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责任部门:门诊部等窗口科室。
(三)医务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工号牌,衣帽整洁,不得脱岗缺岗,要求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业务科室。
(四)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部门:总务部、物业公司。
(五)公用电话、报栏、座椅、垃圾箱、无障碍设施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够正常使用。责任部门:总务部、健康教育部。
(六)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要及时更新,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公益宣传。在挂号厅、候诊处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公共道德的温馨提示内容。责任部门:信息部、健康教育部。
(七)检查医院创卫氛围、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开展成效等情况。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医院内无吸烟现象。责任部门:健康教育部、物业公司。
(八)进一步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投诉电话要正确公布在醒目位置,投诉电话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情况,处理群众投诉要求渠道畅通、处理妥善、纪录完整、反馈及时。责任部门:监审部、医务部、门诊部。
(九)在导医台或候诊大厅等显著位置设有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岗,有相应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志愿引导服务人员,职业规范里有志愿服务内容。责任部门:门诊部、院办。
(十)认真创卫工作方面,落实好创卫综合检查任务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等七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责任部门:总务部、健教部、门诊部、院感办等。
四、排查工作的要求:
(一)确保标准得到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严格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创卫综合检查标准》中的有关测评内容,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整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完善措施,进行任务责任分工。切实做到“精、细、严、实”,主要责任的部门要抓落实,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在文明指数测评和创卫检查中不出现问题,确保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确保整改取得成效。近期院文明创建和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院开展文明创建和创卫综合情况进行督查。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要加强整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薄弱环节,进行自查,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不漏查一个点位、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降低一项标准。
(三)确保工作得到推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办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失职、失责、失察等行为,严格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对标排查和迎检的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促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