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院党委成员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决定,在省妇幼保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院党委成员深入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调研和听取意见,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教育实践相关活动。
1、院长、党委成员胡祖斌同志联系妇科党支部、财务党支部(职能部门:财务科、院办、人力资源部)。
2、党委书记崔新生同志联系新生儿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职能部门:党群办、老干办)。
3、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光华同志联系行政党支部、影像党支部、综合党支部(职能部门:监审部、基建项目办)。
4、党委成员、副院长徐育松同志联系保健党支部、药检党支部(职能部门:设备科、信息部、健康教育部)。
5、党委成员,副院长金志春同志联系产科党支部、门诊党支部(职能部门:门诊部、徐东门诊部、干部保健科)。
6、党委成员、副院长杨星海同志联系麻醉党支部、外科党支部、后勤党支部(职能部门:保卫部、总务部)。
7、党委成员、工会主席安长青同志联系儿科党支部、儿康党支部、医务党支部(职能部门:医务部、护理部、质控办、院感办)。
(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