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卫生行业的正面影响,向全社会展示卫生系统的仁心、健康和惠民理念,根据《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医德医风承诺签名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2013年5月下旬,我院在全院广泛开展了政风行风、医德医风承诺签名活动。
开展政风行风、医德医风承诺签名活动,是落实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具体行动,是开展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院领导及各部门、科室高度重视,举行了集体签字仪式,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科室负责人带头签名,全院12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承诺签名活动。
承诺内容包括《湖北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公开承诺书》和《湖北省卫生厅廉洁行医“八项严禁”》,并将承诺内容公示在门诊部、住院部大厅电子显示屏及医院网站上,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不断改善与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院行评办)
湖北省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医德医风公开承诺书
健康所系,生命相托。社会期待,群众期盼。肩负使命,我们郑重承诺:
一、牢记宗旨,诚实守信,恪守医德,依法行政,文明行医,廉洁执业。
二、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践行“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卫生核心价值观,崇尚医学精神,崇尚德技双馨。
三、树立行业新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认真落实《省卫生厅50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文明礼貌,文雅温馨,规范着装,佩证上岗,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训斥、刁难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和权利,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保护患者隐私,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不自立项目收费,不分解项目收费,不提高标准收费,不重复收费,落实院务公开和清单制,增强收费透明度。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湖北省卫生厅廉洁行医“八项严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卫生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谋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七、坚守公务人员和医师职业道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八、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积极参加“健康幸福湖北”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监督。
湖北省卫生厅廉洁行医“八项严禁”
一、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二、严禁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为由收受红包;
三、严禁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
四、严禁收取药械生产经营单位的“临床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统方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
五、严禁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方信息或为此提供方便;
六、严禁擅自收费、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
七、严禁以介绍、转诊患者为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回扣;
八、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规范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