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24日,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把握形势,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妇幼卫生工作,加快妇幼卫生改革与发展。卫生部陈竺部长、刘谦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竺部长全面总结并充分肯定十年来妇幼卫生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6.1/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2.1‰和15.6‰,较2000年分别下降了51%、62%和61%。二是妇幼卫生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卫生部以“一法两纲”为核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规章和文件,使妇幼卫生工作在行政管理、监督检查、规范服务等方面,逐步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三是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制度逐步建立。通过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了妇幼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四是妇女儿童的重大健康问题不断得到解决。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问题,实施“降消”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母婴阻断等一系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五是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综合、连续、人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六是妇幼卫生管理不断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依法开展生殖健康相关服务和管理,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特别是深化医改过程中,既承担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又承担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管理,强化了公共卫生职能。
陈竺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妇幼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深化改革,迎难而上,全面推进妇幼卫生改革与发展。各地要将落实卫生部印发的《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责任,组织各方力量,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如期实现两纲提出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妇幼卫生工作新局面,全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主管妇幼卫生工作的负责同志、妇社(妇幼)处处长、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代表,卫生部机关各司局、部属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共计15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处室人员、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我院胡祖斌院长参加了北京主会场会议,李汉帆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武汉分会场视频会议。
(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