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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儿工委检查组检查我院《两纲》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4 访问次数: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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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21日上午,以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为组长的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终期评估检查组一行,就我院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情况进行终期评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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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院儿童保健科、产科、新生儿科等科室,详细询问科室人员构成、设备配置、业务量、服务的辐射范围、相关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情况并现场查看相关资料。宋秀岩主任及相关专家高度评价了我院在贯彻实施《两纲》以促进全省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等方面所做的突出贡献,认为我院先进的妇幼服务理念和优良的医疗保健软硬件设施都很好地体现了我院贯彻落实《两纲》的成果,她希望我院今后继续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实施《两纲》是国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战略举措。2001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使我国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两纲》)。两个纲要提出了2001-2010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是指导、规范和推动我国过往10年间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动纲领。其中,妇女与健康、儿童与健康是《两纲》中的两个重要的优先发展领域。
        这两个纲要颁布十年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不断建立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业的责任,完善多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的力度,两纲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也进一步优化。
        在前一阶段《两纲》目标实现的基础上,2011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今后10年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即《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