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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关于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4 访问次数: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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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科室:
      近日,我省通城县中医院和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先后发生了“手术部位左右颠倒”的医疗安全事件。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重塑卫生系统白衣天使良好形象,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在全院全体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加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部门、各科室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认真履行部门、科室的管理职责,完善并落实医护人员的分级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管理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胡祖斌、李汉帆,副组长崔新生、徐育松、金志春、杜光华、杨星海,组员安长青、熊永芳、钱庭元、何学琴、杨勤、阎炯、范建刚、郑震、周建跃、易红、邓尚友、陈献、卢鹏、龚财炎、余祥斌、越新霞、聂凤娟、张伟明、雷新云,办公室设在医务部,安长青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范围与活动内容
(一)活动范围:全院各部门、各科室。
(二)活动内容
      1.广范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质量意识
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医院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作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要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加大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围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要求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展览展示、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2.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科室要针对本部门、本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科室(如急诊科、手术科室、麻醉科、新生儿科、产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各科室要针对有的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感染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3.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部门、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的落实到位。
      4.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通过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各部门、各科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加大对临床科室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部门和科室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医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布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加大三基三严培训力度,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部门和科室层层抓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各部门、各科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通过自查自纠,达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0年1月1日~1月20日)
       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管理职责和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开展本部门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的督查工作,对督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完善并落实医疗核心制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21日—1月31日)
      各部门、各科室要组织做好专项活动的总结,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宣传先进。将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好的制度、做法作为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响应卫生厅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总的要求,在全院掀起医院管理“大动员、大宣传、大讨论、大教育、大检查、大整改、大落实、大提高”活动的高潮。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活动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实质所在,各部门、各科室要树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这次医疗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医疗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加以推进,要牢固树立医疗质量是根本,医疗安全是医疗生命线的理念,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本科室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部门科和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培训,让全体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严格按活动步骤,认真落实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保证活动质量,有序推进活动进展。
(二)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把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相结合,与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院务公开、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相衔接,做到互相推动,互为促进;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查相结合,实现以查促建,纠建并举;要坚持教育和查处相结合,做到树立典型,查处违法。要利用这次活动对医院所有涉及医疗质量管理所有部门、科室进行全面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要牢牢抓住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查找当前医疗质量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等重点,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管理要求从严,注重整改实效
      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医院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规范来实现。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在活动中出现顶风违纪行为的,要坚决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医疗质理管理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科室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与提高科室管理,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平安与和谐发展。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