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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5-24 访问次数: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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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工作的载体和为患者服务的窗口。建设平安医院,对于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平安湖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综治办、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发[2007]49号)精神,现就在全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院党委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科室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用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医疗服务。各部门和各科室要加强医德医风规范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卫生工作者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部门、各科室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研判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技术准入制度,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医疗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依法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依法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置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不断强化医院内部治安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工作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健全护院队、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加强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认真贯彻《保密法》,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努力预防职务犯罪。落实防范、惩治邪教势力和非法组织活动的各项措施。加强与社区组织、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认真治理医院及周边环境。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合理规划全院人、车流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医院及周边交通秩序。强化对全院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分析医疗机构及周边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巡逻守护,严密防范侵害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发生。适时组织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依法打击“医托”、“号贩子”和散发、张贴虚假医药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改进涉医新闻宣传工作。各部门各科室要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对有关医患纠纷,在搞清事件真相前不轻易、轻率地报道,防志不实报道。有关部门和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具体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8月):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成立全院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有关文件,明确创建活动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9至11月):全面启动,重点突破
      对照平安医院创建目标和要求,以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落实医疗安全措施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查找薄弱环节,制订整改措施,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12月):阶段考核,自查总结
      责任保险工作由全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全院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自查、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科室要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湖北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院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并将平安医院创建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整体规划和考核指标体系。医疗保健管理部门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科室开展创建工作,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即使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保卫部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规定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加强医疗场所治安管理,依法打击破坏医疗机构秩序、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门诊部要联合保卫部加强对“医托”、“号贩子”以及在医院内部散发小广告的监管。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