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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行风承诺

发布时间:2014-05-24 访问次数: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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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的监督,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作如下承诺:
        1、服务公开。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信息,严格执行住院收费“一日清单” 和医疗费用查询制度。
        2、廉洁行医。严格执行卫生部廉洁行医“八不准”规定,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索要回扣、开单提成、搭车开药、乱做检查、以医谋私。
        3、改善服务。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杜绝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冷、硬、生、顶、推”和敷衍塞责现象。
        4、提高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强化医疗质量考核管理,落实质量环节控制,提高诊断治疗及时率、符合率,防止医疗差错事故;做到“医院为社会服务、医生替病人着想、医疗让群众满意”。
        5、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杜绝“三乱”现象和分解、重复、超标准收费;按照《武汉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标准,对政府降价药品、集中网上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全部实行统一管理。
        6、依法执业。认真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依法发布医疗广告,规范对外宣传。
        7、重视投诉。健全和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对所发生的医疗纠纷不推诿;认真落实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对市民关于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方面的投诉,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医院行风评议办公室电话:027-87648990   电子信箱:FY876489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