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由于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现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金志春
副主任委员: 孙国强 周小勤
委 员(排名不分先后):
吴绪峰 夏世文 王 燕 谢文汉 蒋 明 徐晓军 郑文清 汪咏华 雷新云 黄自明 郑 洁 万 蒞
秘 书:马全富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部。
伦理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发文之日算起。
伦理委员会办公电话:87169280 87169027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