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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程竞争性磋商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08 访问次数: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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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根据工作需要,需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消防专业承包单位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程
    二、采购内容:院内的门诊楼,住院部,综合楼,儿科楼,妇产科大楼,徐东门诊及丁字桥区域七部分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采购预算:40万元人民币,最终成交额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一年(一次招标执行2年,第二年经服务验收合格续签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
    服务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五、投标人的必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业绩及信誉,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近3年来有类似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投标人必须持有至少四家以上针对本项目所使用设备品牌的生产厂商及软件(主要针对报警设备的授权、2个品牌的公共广播设备及大空间水泡系统)单位出具的维护保养、授权书,便于售后技术跟进及应急故障的解决。
    7、为了更好地对本项目维护的完成,各投标人需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并得到招标人相关部门的书面认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另需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该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文件),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投标事项:
    1、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6月8日至6月9日17时前,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后勤与保卫部领取招标文件。
    2、中标维保单位需向医院交纳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如维保单位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确保医院消防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合同到期后医院退还给维保单位。如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或者维保工作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响应,医院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2日12时
    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后勤与保卫部
    4、磋商时间:2018年6月12日14:30
    注:磋商时,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磋商。
    磋商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26楼会议室
    5、凡取得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截至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院后勤与保卫部。

    招标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
    联系人:李康迈、何双
    电  话:027-87866442、87169491

 

消防维护招标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本报名表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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