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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班车通勤服务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访问次数: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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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工作安排,拟对职工班车通勤服务进行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运营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FYBB-2018-F001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职工班车通勤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
    3、服务内容:三条线路(根据需要增减线路及停靠点)

线路

往返地点

运行时间

上班时间

下班时间

1号线

南湖保利中央公馆至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往返通勤服务

全年(包含双休日与国家法定节日)

夏季/冬季1/2号线6:30  3号线6:50

夏季17:50

冬季17:20

2号线

南湖保利心语至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往返通勤服务

3号线

南湖佰港城至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往返通勤服务

    4、预算金额:共51万元/年(如需增加线路产生的费用,参考此磋商价格),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将被否决。     
    5、服务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根据班车民意调查满意度状况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必须是专业从事通勤车服务的企业,所出租车辆的产权归企业所有。提供租用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安全规定和审验合格的车辆。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以及符合准运的要求;不允许出租挂靠车辆;
    5、必须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7、通勤服务驾驶员年龄要求50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服务意识强,着装整洁统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9、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10、供应商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11、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文本复印件、网页截图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7日   每天 8:3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部(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综合楼22楼)
    3、注意事项:凡是领取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通知物资采购部。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2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大楼26楼2601会议室
    注: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7-87168802
    投诉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27-87166352
    七、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八、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报名前请填写好《报名资料自查表》,见附件一
    2. 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下载:

    附件一:报名资料自查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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