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思路,本着抓精细化管理促优质化服务、方便职工、服务患者的宗旨,我院决定将“妇产大楼一楼快餐店”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FYBB-2018-F003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大楼一楼快餐店公开招租项目
三、最低报价:租金最低报价不低于每年51.48万元,低于最低价属于废标。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项目概述:我院现有开放病床1400张,现有员工2300余人,全年出院人次4万多人次。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省妇幼妇产大楼一楼东侧,面积为195M2。医院提供场地、水、电等相关基础设施(水电等费用按市价收取),不提供仓库、住宿及办公。所需货架、柜台、收银台、电脑等设施由投标人自备,合同期满后采购人不承担回购或赔偿义务。
2、经营要求:
①在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满足病人、家属及职工的需求,提供安全、可口、快捷的餐饮服务。
②为保障快餐店卫生合格、食品安全、环境达标,需收取服务质量风险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8%收取。(合同签订前缴纳)
③提供经过年审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等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除按建筑面积交租金以外,还要按水、电表每月向医院据实支付水、电费(每月据实结算)。
⑤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合法经营,不得经营、存放有毒、有害、腐蚀、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类物品。保障快餐店区域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投标人对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纠纷和顾客投诉负责。
⑥本项目不得转让、分租,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
4、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医院对中标人服务水平、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如考核结果不合格、有重大负面事件影响招标人声誉及形象的、在经营场所从事违法活动等,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协议并扣除服务质量风险保证金。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经过年审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三年快餐经营管理经验,在本市至少有一家正在营业的实体店,能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提供近2-3年业绩情况;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行为(提供承诺书);
7、连锁加盟投标的,需提供连锁加盟企业授权书,被授权企业须与投标名称一致。
8、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应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在投标报价前可以自行到院内实地勘察,了解实际环境,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院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七、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3日 每天 8:3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部(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综合楼22楼)
3、注意事项:凡是领取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两日通知物资采购部。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大楼26楼2601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注: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磋商。
九、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熊老师 电话:027-87168802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备注: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