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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8-12-27 访问次数: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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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临床科室及医学装备部提出的采购申请,拟对下列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FYBB-2018-H008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项目  

包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申请科室

包一

三气培养箱

5

生殖科

包二

全自动打孔仪器

1

检验科

包三

温度监控系统

1

检验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5、代理公司/生产商证照及代理公司/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相关网页截图,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7、“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页截图,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   工作日每天 8:30~11:30、14:00~17:00时
  2、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部(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综合楼22楼)
  3、注意事项:凡是报名后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提前3天通知物资采购部,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湖北省妇幼保健院4号楼妇产科大楼26楼一号会议室
  注:1、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磋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7-87168802
  七、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hbf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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