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FYGG-2019-F001
2.2 项目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光谷分院园林景观设计;
2.3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三环线以东,光谷三路西部,高新大道以北,规划地块南邻群英一路,西靠荷叶山路,可规划用地12万平米。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园林景观占地面积约7.8万平方米,园林景观面积按相关标准测算。详见附图,图中主要道路不得调整和修改。
2.5 招标范围:
一期用地范围内道路、绿化、景观、停车位的施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停车位不计算面积和费用,设计单位须给设计建议。
二、三期的方案设计,此部分不计算面积和费用。方案设计需考虑全院三期总体效果,其他阶段设计以一期为主。
2.5. 招标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内容):
(1)设计范围内景观绿化;
(2)景观配套的各类构筑物和设施:景观小品、园路铺装及路肩、水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点、垃圾桶等;
(3)设计范围内景观照明、配套电气设备、给排水等;
(4)设计范围内道路(柏油路)及道路路边沿石等;
(5)设计范围内的流线优化等。
备注: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范围为准。
2.6.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10天、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2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申请人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3.2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还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匹配的履约能力。
3.3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至少已完成一项类似规模及以上项目的设计业绩。本文类似项目是指园林景观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医院、校园、工业园区、公园风景区等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下同)。
3.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职称,从事园林景观设计工作至少五年以上,近三年至少主持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5年以来没有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携带资料、时间及地点
4.1 携带资料: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资料、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职称资料等;
4.2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9日至2019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4.3 报名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3号楼儿科大楼22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上午9时 ,地点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4号楼26楼1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45号综合楼22楼
联 系 人: 熊老师 曾老师
电 话: 027-87168802
7、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hbfy.com/)。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