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新办须知
一、《出生医学证明》为国家计划供应的法律证件,按照出生婴儿数实行一人一证供应。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
1、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母亲产科出院记录或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见后面附1)
4、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三、办证程序:
四、请家长再三斟酌孩子姓名,完整、准确、如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证件一经办理概不更改更换。如需变更新生儿姓名,应在登记户籍后,由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作为曾用名。
五、取证由新生儿母亲凭受理证明与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若需委托他人领证,母亲与受托人需同时在受理证明文书(委托书格式见后面附2)上签字,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办理。
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健委、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八、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一12:00;
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
九、办证地点: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办证中心4号楼妇产科大楼一楼大厅。
十、办证咨询电话:027-87169292
补办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2号楼十楼病案室打印母亲的分娩病历(包括病案首页、分娩记录、产科出院记录)。
3、2005年1月1日之前在我院产科出生的孩子,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到武汉市洪山区妇幼保健院办理。
洪山区妇幼保健院电话:027-87525142
附1
附2
委 托 书
我是新生儿×××的母亲,我委托我的××(如:丈夫)×××(身份证号:4×××××××××××××××××)前来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