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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2 16:34:00 访问次数: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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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政策

1、武汉市职工医保已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审核者,才能在医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审核办理流程可咨询女方或男方单位人事部门、辖区社保处,或登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vn)。

2、门诊产检  需告知开单医生和收费人员有生育保险,到保专用窗口(1楼、3楼)缴费,出示保卡和就诊卡,可减免部分费用。男方生育保险需出示男方保卡、女方就诊卡,并告知使用男方生育保险。

3、住院分娩  需携带保卡、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男方生育保险,需携带男方保卡、双方身份证、就诊卡。  

生育保险待遇(减免标准)

门诊:700元(我院减免515元可多次累计,区妇幼保健所185元)

住院分娩:顺产2500元、剖宫产3900元

门诊人流600元、住院人流1500元、引产2000元、助产2800元

武汉市居民保生育、远城区生育保险(东西湖、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需办理《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办理手续请咨询辖区社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