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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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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22:31:00 访问次数: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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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选择儿童康复医学科住院治疗。我们全科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了使我们能更好地帮助到您的孩子,请知晓以下内容,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科室简介

    1、儿童康复医学科成立于2001年,是中残联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湖北省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武汉市0-14岁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专项救助定点机构。

    2、科室功能区分为门诊及住院部: 其中专家门诊位于1号楼(门诊儿科楼北楼)312诊室,康复治疗区位于1号楼(门诊儿科楼南楼)5楼;住院部病区1个,位于3号楼(综合楼)的9楼,设住院部综合康复治疗区1个,位于2号楼(老住院部)的10楼。

    3、业务范围涵盖:1、高危儿早期康复干预;2、各种发育障碍,如运动发育迟缓、语言发育迟缓、智力发育障碍、多动症、抽动障碍、学习障碍,全面发育落后等;3、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瘫、癫痫、脑血管病、脑积水、小头畸形,颅脑损伤,臂丛神经损伤,面瘫,缺氧缺血性脑病后遗症,脑炎脑膜炎后遗症等;4、各种肌肉骨骼系统疾病,如脊柱侧弯,“X”“O”形腿,足内外翻等,5、遗传性疾病康复:脊髓性肌萎缩症、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唐氏综合征、苯丙酮尿症等,6、其他疾病康复:如重症康复,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导致功能障碍康复。

  二、住院告知

  1、入院办理:

    1)如果您是首次入院,请携带门诊本科室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及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综合楼(3号楼)9楼预约床位,请务必保证入院相关信息及电话号码的准确性,预约后若有更改或疑问,随时可致电护士站(027-87169290)。

    2)如果您是再次在我科行综合康复治疗的老病人,请先致电护士站预约床位,随后到我科门诊1号楼312诊室就诊评估,凭门诊本科室医生开具的入院证及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妇产科大楼一楼入院处缴费,再到护士站办理入院手续。

  由于住院病区医务人员工作繁忙。为了使您能快速办理入院手续,及时享受专科诊疗服务,请勿直接携门诊病历到病房就诊。

  2、住院须知

  病人确定病区床位后,由所在病区主班护士交代病区环境、主管医护人员及其他注意事项,之后通知值班医师收治。

  每日均有主管/白班医生查房,每周一次科主任大查房。医生会根据病情轻重逐个查看。请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7:30-9:30之间务必留在病房等候。若错过查房时间,可在10:00之后携患儿到医生办公室找主管/白班医生查看;若有紧急情况,请直接按铃呼叫。

  住院期间请如实反映病情,严格遵医嘱接受相关治疗护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出院,请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主管医生及主班护士,以免影响办理出院。

  如享有医保或其他各种保险患儿,请在入院时主动告知医生,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报销;请每日留意住院费用,4号楼一楼设有自助查询缴费机,余额不足请按时补交,以免影响患儿的治疗;出院结账当日不做任何治疗,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后,请家长与主班护士核对费用,确认无误后按主班护士提示到相应部门办理出院手续。

  妇产科大楼(4号楼)三楼设有餐厅,可自愿免费办理就餐卡后凭卡消费;病房内24小时提供热水,每层病区均设有开水间,24小时供应开水,请节约用水,避免烫伤等意外;病区微波炉分时段开放,免费供食物加热用,请使用专用器皿加热,注意安全;各病区安全出口设有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及应急灯,请勿私自占用或损坏。

  3、安全管理

  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尤其是使用大功率电器、遮盖或隐藏电器、私自串联接线板、将手机充电器在不充电状态下连接在电源上等,一旦发现没收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医院保卫科处理。

  请注意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加强防盗意识,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现金、证件、手机请随身携带。

  禁止将患儿独自留在病房,请监护人24小时看护,按规定使用病床护栏,防止患儿跌倒、坠床、烫伤、走失,避免误吸误服,避免触碰电源、桌角及接触锐利器具。

  禁止非住院儿童留在病房,住院患儿禁止在病区奔跑、嬉闹、串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床位或占用其他床位,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其他需解决问题,立即向值班医护人员反应。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诊疗区域,禁止私自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文件。未经允许禁止自行邀请外院医护人员诊治及自行用药或自行使用任何医疗器械。

  禁止向水池、厕所倾倒赃物,禁止在病房乱扔垃圾,禁止向窗外投掷物品,禁止随意更改病房布局,禁止在病房吸烟、吵架;请爱护病房内的公共设施,自觉维护病房安静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