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窗口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工作的检查已经于4月初开始,经研究,现将我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和督导
在院文明委的领导下,成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新生书记,副组长:杜光华副书记、杨星海副院长,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党群办、监审部、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总务部、信息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按照责任分工,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负责自查、整改和督导。
二、测评内容及分解责任
这次全市窗口行业满意度测评和排名,将由第三方组织人员进行测评,发放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主要测评有以下10项内容,每项10分,(非常满意10分、比较满意8分、基本满意6分、不太满意3分、很不满意0分),满分为100分:
1、服务态度:检查服务是否热情、主动,办事是否认真等。责任部门: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
2、举止仪表:检查职工精神面貌、文明用语、仪表仪容、动作言行,挂牌服务等。责任部门:人资部、党群办、院办。
3、服务效率:查等候时间、业务处理速度,窗口不得排长队等。责任部门:门诊部、各相关窗口科室。
4、环境设施:对服务环境、服务设施的评价,环境清洁、干净,服务设施完善、无损坏。责任部门:总务部、保卫部、保洁公司。
5、办事告示:查行业和单位公开办事制度、业务告示明了、收费标准公开、标识指示清晰等。责任部门:财务部、院办、信息部、健教部。
6、便民措施:检查行业和单位对帮助病人所采取的措施等。责任部门:门诊部、医务部、各业务科室。
7、投诉处理:检查投诉是否方便、处理是否及时、认真,投诉处理结果是否有反馈,病人及家属是否满意等。责任部门:监审部、医务部、门诊部。
8、秉公办事:检查行业文明行医和规范服务,是否有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现象。责任部门:监审部、各业务科室。
9、行业诚信:检查行业对社会承诺、兑现服务内容情况的评价。责任部门:监审部、各科室。
10、服务结果:检查对服务质量、办事结果的评价。责任部门:监审部、门诊部、医务部。
三、具体要求
2013年武汉市窗口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工作,每季度将进行一次,从4月上旬开始,由市文明办组织,事先不通知,采取实地查看、考核、听取群众反映等形式进行,测评结果和排名将在新闻媒体公布。
1、请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根据测评要求、测评内容,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负责抓好自查和整改,落实好相关工作。
2、对于在测评和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如果被通报和媒体曝光,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3、请各部门和科室,尽快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职工,特别是窗口科室要求做到人人知晓,件件落实,确保我院的满意度测评和排名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党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