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8月1日召开了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会上崔新生书记就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检查进行了工作动员和布置,胡祖斌院长作了工作总结和讲话。全院班组长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根据武汉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文明创建对标排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排查工作从7月30日起至8月10日,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照武汉市医疗机构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和内容进行排查。8月10日开始进入迎接检查阶段,国家检查组将来汉,进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检查。为了落实《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的目标任务,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检查,确保完成我院各项创建指标,提升我院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我院党委高度重视,党群办根据武汉市医疗机构文明指数测评对标排查的10项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下发了文件和工作安排,各职能部门分别组织了专项检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院党委希望各部门和全院职工高度重视,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标准得到落实。严格按照10项排查内容,认真梳理,完善措施,切实做到“精、细、严、实”,职能部门要要抓落实,确保在全市卫生行业文明指数测评和检查中不出现问题。二是确保整改取得成效。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要加强整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薄弱环节,进行自查,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医院工作专班坚持每周组织检查,做到不漏查一个点位、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降低一项标准。三是确保工作得到推进。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强化包保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失职、失责、失察等行为,严格追责并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对标排查和迎检的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促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 (党群办)